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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政治思想中的合法性
来源:深圳特区报 | 2012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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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儒家并没有合法性这个概念,但却有相似的理念。《论语》中有一节:“尧曰:"咨!尔舜!天之历数在尔躬,允执其中。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。"舜亦以命禹。” 这句话翻译过来,意思是:尧说:“唉!你舜!天的历数命运在你身上,好好掌握着那中道!四海民生困穷,天禄便永久完结了。”舜也把这番话交代给了禹。

 

  这里的历数,指的是执政权权力相继的次第。天禄永终,便是执政者权力的合法性永远丧失的意思。从这个说法,可看出儒家认为权力的合法性来自其治下的民众生活的好坏。执政者有道,其权力即具有合法性。执政者无道,这种权力便是不合法的,意味着天禄永终。

 

  尧的这个说法,还只是隐含了对权力合法性的认知。如果要从儒家找出一个词,来对应合法性这个概念的话,那大概就是“有道”了。“道”这个字在古代汉语中的意思特别丰富,在不同的情状下有不同的含义,也给现代人带来了理解上的困难。“道”在古人的意识中,即是天道,也包含人道,因为儒家有天人合一的思想,所以天道在某种程度上与人道是合融为一的。天道,如果用现在的理念来解释,指的是自然法则,而人道,则是指尊重人性的一切法则。

 

  《论语》中孔子有几段语录,非常浅白:“天下有道则见,无道则隐。邦有道,贫且贱焉,耻也;邦无道,富且贵焉,耻也”;又如“邦有道,谷;邦无道,谷,耻也。”这里的谷,是出仕食禄的意思。从孔子这两段话可以看出,知识分子选择“隐”与“现”、选择出仕与不出仕,首先要有对执政者权力的合法性有个判断。如果执政者权力不具有合法性,不合乎自然法则与人性,那么知识分子的出仕和富贵,在孔子看来,就是一种耻辱。

 

  孟子对执政者的合法性来自民众,同样有清晰的表述:“桀纣之失天下也,失其民也;失其民者,失其心也。得天下有道:得其民,斯得天下矣;得其民有道:得其心,斯得民矣;得其心有道:所欲与之聚之,所恶勿施,尔也。”这段话也浅如白话,当然这里的“有道”并不是指合法性,而是指有办法。孟子认为得民心办法很简单,民众所想要得到的,给予他们,并且积聚起来更多地给予;民众所厌恶的,不要强加给他们,如此而已。这里的“得天下”“失天下”,其实也是指执政者权力的合法性,孟子认为这一切取决于民众,取决于民心。一旦失去了民心,执政者的权力便也失去了合法性。

 

  当执政者的权力没有合法性,会导致怎样的结果呢?孟子也有论述:“不仁而在高位,是播其恶于众也。上无道揆也,下无法守也,朝不信道,工不信度,君子犯义,小人犯刑,国之所存者幸也。故曰,城郭不完,兵甲不多,非国之灾也;田野不辟,货财不聚,非国之害也。上无礼,下无学,贼民兴,丧无日矣。”

 

  这段的意思是:不仁的人处于执政者之位,会使他把邪恶传播给民众。如果执政者不依循真理来行事,下面的执行者不会用法度来约束自己;朝廷不讲道义,工匠不依尺度,官吏触犯义理,百姓触犯刑法,这种状况国家还不崩溃,那真是侥幸的事呵。所以说,城墙不坚固,军队不够多,不是国家的灾难;田野没更多地开辟出来,财富没有积聚,也并不是国家的祸害。在上的执政者不讲礼义,在下的民众不受正当的教育,违法乱纪的人越来越多,国家灭亡也就没有几天了。

 

  可见,在儒家的政治思想中,执政者权力的合法性是居于首位的,要比发展经济或军备更为重要。而对执政者权力合法性的认定,则来自民众,取决于民众的意志。执政者不能靠武力威摄来使民众畏惧,所谓“以力服人者,非心服也”,只有获得民众发自内心的支持,执政者的权力才真正具有合法性。这一质朴的政治哲学思想,对我们思考民主社会来说仍是珍贵的思想资源。


 

责任编辑:贞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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